谁来教父母成为合格的父母?"家庭教育法草案出台了
家庭教育需要立法来确定底线和明确关系。"家庭教育法草案(以下简称"草案")于20日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。草案规定,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。政府、学校和社会支持家庭教育,促进家庭教育。必要时,国家干预家庭教育。
草案规定,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权利和义务对未成年人进行家庭教育。未成年人父母分居、离异的,除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暂停探视外,不得拒绝或者不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,有意识地学习家庭教育知识,特别是孕期家庭教育知识,以及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服务机构、幼儿园、中小学等重要节点,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,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,提高家庭教育能力。
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拒绝或忽视履行家庭教育责任,不适当地开展家庭教育,导致未成年人行为偏离或损害其合法权益时,已意味着实施家庭教育出现了严重问题,应给予必要的干预。为此,草案赋予学校、村(居委会)、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和监督的权力,明确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况和主要措施,并对实施义务教育指导作出规定。